做好2016年河南成人高报名工作的通知录取原则和体制 1.录取原则 认真执行政策,公平竞争、公正录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办事、优化服务。坚持不接收任何院校提出的点名录取新生函件;坚持不受理分数公布后追加的各类照顾条件;坚持不接收任何院校提出的国家招生政策之外的降分录取申请;坚持不接收非教育部计划网上批准的计划调整。 2.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3.录取分数线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按一定比例全省统一划定。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共分文史中医、艺术、理工、经济管理、法学、教育学、农学、医学八个科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分别有文史、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理工、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八个科类。 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文、理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做好2016年河南成人高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08:59:17 发布者:洛阳继续教育网